(一)技术的先进性
项目的技术水平要高,应能体现高新技术的特点,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参照评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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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经省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(鉴定时间不超过三年),鉴定意见中评价为国内领先的技术或工艺,或相当于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或工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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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近年内列入省级或国家火炬计划的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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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近年内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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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虽不具备以上条件,但对个别极具开发前景的项目可作为特例,委托行业技术权威专门论证,评价其技术先进性。
(二)技术来源
技术来源一般要求为项目承担方或合作方所自行开发、联合开发,或经合法的技术转让程序获得,项目承担方必须拥有该技术的知识产权。
(三) 投产可行性
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评价和选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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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已经批量投产、产品已进入市场并具有明显发展潜力,需进一步扩大产业化规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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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已经完成中试,并已建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,产品有市场,投入流动资金(部分可用于完善配套)后即可启动,进行工业化生产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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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已经完成中试,产品市场前景论证充分,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,设备选型方案和建设方案切实可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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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对于只从事研究、设计、开发和市场营销而不自行建厂生产,采取委托加工为主的项目,除对项目本身进行论证外,对其委托加工方案、生产厂家的质素等方面需另进行专门论证。
(四)经济和财务指标
对已存在的企业,可参照的量化评价指标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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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总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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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净资产(所有者权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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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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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销售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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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利润总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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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销售利润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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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总资产盈利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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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资产负债率等
对初创型项目,可参考以下指标进行财务和经济效益的预测评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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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投资总额及资金使用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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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资金来源及结构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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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年度销售收入预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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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成本及利润预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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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投资回收期、内部收益率预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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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现金流量表分析
(五) 市场前景及占有策略
现有市场或相关市场状况(容量、份额);潜在用户群体;产品细分及市场定位的依据;销售渠道及促销策略;现有或潜在竞争对手的状况及自身的竞争优势等。